法院传票由谁负责传递?

德清律师 2025-01-24
【法律分析】法院传票是指由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其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受传唤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传唤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传唤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传唤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传唤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传票留在受传唤人的住处,即视为送达。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可以公告送达传票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淳安县看守所地址 北仑区看守所地址 奉化市看守所地址 金华市看守所地址 兰溪市看守所地址 永康市看守所地址 玉环县看守所地址 海宁市看守所地址 普陀区看守所地址 青浦区看守所地址 桐庐县看守所电话 建德市看守所电话 宁海县看守所电话 余姚市看守所电话 磐安县看守所电话 长兴县看守所电话 桐乡市看守所电话 普陀区看守所电话 丽水市看守所电话 庆元县看守所电话 衢州市看守所电话 徐汇区看守所电话 长宁区看守所电话 杭州滨江区律师 文成县律师 桐乡市律师 绍兴市律师 湖口县律师 休宁县律师 溧阳市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