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噪音影响提前终止租房合同,法律有规定吗?
德清律师
2024-12-30
因为噪音终止租房合同,并不算违约。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708条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的出租人也就是房东,应当按照约定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也就是房客。而且在租赁期间,房东应当保证租赁物符合双方约定的用途。换句话说,房东不仅需要承担相应的维修义务,对于房屋出现的噪音扰民问题,房东应当积极配合房客解决。无法解决噪音问题的话,而且这项噪音已经严重影响房客的日常生活,这时候房客当然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因为这时候,房东并没有完全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鉴于此房客享有相应的权利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同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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